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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23级研究生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要求

党员新生组织关系转入要求:新生党员入校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报到时交至所在学院(系、所)。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单位党委开出,转入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处为“中共上海财经大学**学院委员会”(不用填到党支部),落款章应为街道(乡镇)或企事业单位党委。上海市的新生党员可以不用开具纸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党员个人的电子信息必须由本单位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系统中转至中共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

定向就业新生可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

党组织关系转接咨询方式

党组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人文学院党委

魏老师

021-65901097

wei.nanhai@sufe.edu.cn

经济学院党委

刘老师

021-65903204

vay2591@126.com

商学院党委

夏老师

021-65442507

xia.qingdong@sufe.edu.cn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王老师

021-65908947

wangfulu@sufe.edu.cn

财经研究所党委

孙老师

021-65902932

sun.yongliang@sufe.edu.cn

金融学院党委

李老师

021-65908020

li.shuhua@sufe.edu.cn

数学学院党委

张老师

021-65904320

zhangyan7986@sufe.edu.cn

统计与管理学院党委

王老师

021-65907672

wangyq@sufe.edu.cn

法学院党委

孙老师

021-65903537

sunwei@mail.shufe.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郭老师

021-65901563

sicilyguo@126.com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党委

张老师

021-65443035

zhjian000358@126.com

外国语学院党委

王老师

021-65904913

wyingjue@sufe.edu.cn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党委

武老师

021-65901160

yijiao@sufe.edu.cn

会计学院党委

王老师

021-65908851

yuliwang@sufe.edu.cn

校组织部

瓦老师

021-65904197

zzb@sufe.edu.cn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要求

为完善“智慧团建”系统管理,保障新生团组织关系顺利转接,现就我校2023级研究生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线下团员组织关系转入要求:

1.新生团员凭《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团员证编号信息完整)进行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入团志愿书》跟随新生个人档案转接,入学后由院所核查确认。《团员证》需由团员随身携带,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学院(系、所),进行注册。

2.新生入校后《团员证》编号缺失或不清者,需通过核查档案中的《入团志愿书》确认编号,否则不予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

3.新生入校后如无法提供《团员证》,可凭档案核查《入团志愿书》认定团员身份,并根据相关信息补办《团员证》。若档案核查中无《入团志愿书》规范材料,不予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

4.对于转出单位需要出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报到时由团员交至所在学院(系、所)。

(二)线上团员组织关系转入要求:

1.2023年9月,新生报到之后,新生团员需在“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中发起网上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系统账号可至原组织关系单位查询确认。9月20日前,新生团员完成个人团组织关系网上转入申请。申请转入团支部名称,可于入学报到后咨询所在学院(系、所)团委或辅导员老师。

2.9月30日前,学院(系、所)团委根据新生入学报到情况,完成线上、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接收确认工作。

3.如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未开展智慧团建系统网上管理工作,系统无任何新生团员注册记录,新生无须发起网上转接申请。入校报到后所在学院(系、所)团委将统一注册,纳入网上支部管理。

4.若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已经进行团员组织关系注册,其他团组织单位无法进行二次注册,必须通过原单位发起转接完成相关工作流程。

网上组织关系是新生团员组织信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同学们应转尽转。

团组织关系转接咨询方式

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校团委

贺老师

021-65904792

heweiwei@sufe.edu.cn


发布时间:2023-04-11

阅读量:26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