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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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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博士生导师: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保证项目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派出留学人员的联系,为学生按期回国服务奠定基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特设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请相关博士生导师及学院做好项目申请、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申请及受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期限

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

二、申请注意事项

1、仅面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且已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阶段导师。

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6320日以后出生)

3、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博士生导师应确保在获得留学资格有效期内(20178月至2018331日前)的出访期间,仍有所指导的博士生在国外执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否则资格失效。

4、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派出学生所在学校的外方导师,获得外方邀请函(邀请函应由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签发,并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并说明出访的时间段)。

5、申请人一经基金委批准录取,请妥善安排国内的教学科研工作,按期派出,否则将影响我校下年度的项目申报工作。

三、申请流程

时间

内容

38日前

申请人须按照《2017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给各院(所):

1、《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申请表》(附件1

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请于获学校推荐资格后,登录留基委网页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打印后提交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

注:本表由所在院、所填写并盖章,同时电子版发送至yanhuan@mail.shufe.edu.cn

3、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4、外方合作导师介绍(主要包括国外合作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10日前

学院提交材料至研究生院

312-20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遴选,确定推荐候选人

320-43

获推荐的候选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http://apply.csc.edu.cn录入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下载打印生成基金委学号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1份,贴妥照片并在承诺栏内签字后,提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闫欢老师处审核,请确保纸质版材料与网上提交的信息完全一致,信息填写准确无误。

46-12

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材料上报国家留基委

4-6

留学基金委评审,公布录取结果

   

其他相关问题请关注《2017年博士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联系人:闫欢

联系电话:65903590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017222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访学类).docx



发布时间:2017-02-22

阅读量:8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