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国定路777号
站内搜索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

首页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
上海财经大学2012年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复试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30分以上(含130分),不另设单科最低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成绩、形式及程序

1、复试采取差额面试形式,其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政治考查50分,能力考查100分)。

2、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1月6日12:30-13:00到武川路111号凤凰楼502办公室报到;领取复试简况表,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

3、抽取政治理论试题,并将本人抽到的试题简要填写到复试简况表的相应栏目内;

4、按顺序进入复试办公室进行面试,有职称职务者提交职称证书(提交复印件、查看原件)、职务证明(请任职单位加盖公章)给复试小组秘书;

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于2013年1月6日14:30-15:30在凤凰楼502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复试内容

1、政治试题:主要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当前政治经济热点问题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

2、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实践管理能力和基本素质等;

3、参考学生的工龄、学历、学位、工作业绩等。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13年1月6日(周日)下午一点至五点;

复试地点:上海市武川路111号凤凰楼五楼;

具体分组及面试室请见现场通知。

五、录取工作

根据考生综合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六、其他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须同时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政府部门考生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由省级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务证明、报考费80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MPA中心联系电话:021-65447140、65447145

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2年12月28日

发布时间:2013-01-23

阅读量: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