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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经济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政治经济学、

经济思想史、

经济史、

经济学门类大口径

(西方经济学、人口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数量经济学)

2019年12月17日(周二)上午9:00-11:00笔试

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楼607室

2019年12月17日(周二)下午13:30面试

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实验中心

 备注:面试具体分组请在经济学院一楼大厅查看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综合考核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经济学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科研能力和潜力以及综合素质。综合考核包括笔试(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笔试

经济学基础知识

40

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专业知识

60

包括各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

综合能力

65

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科研能力

25

科研能力和潜力

外语听说能力

10

外语听说能力

  面试采用PPT报告的方式,请每位学生报告约10分钟,提问及学生回答问题约20分钟。按如下内容顺序进行报告,并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

1.个人自述;

2.自身的研究经历,包括正在做的或之前所做的研究的简要陈述;

3.提交的研究计划的简要陈述。

考官根据报告和回答问题情况,对政治态度、外语听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程度、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计划评价考核。

 科研能力加分:若考生已经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以实际发表为准),在科研能力考核分的基础上可以获得科研能力加分,但科研能力考核分与科研能力加分之和不得超过25分。 

项目

分值

作者顺序

权重系数

权威A(一级A

10

独立、第一作者

1

上海财经大学为经济学常任轨教师制定的国外tier 3及以上期刊

第二作者

0.8

第三作者

0.6

权威B(一级B

5

第四作者及之后

0.5

注:在tier 3以上期刊有发表且论文署名根据字母排序,则独立作者权重1,两名作者0.8,三名作者0.6,四名及以上0.5 

三、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笔试×50%+面试×50%。

录取时按综合考核总分排名分专业录取,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录取结果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研究生院批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考核通知(复试通知)、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试前至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105室招生办公室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2、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 “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综合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有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请在综合考核时提交。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1912


发布时间:2019-12-05

阅读量:10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