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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公告

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将于2021年1月9-1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校各招生学院(所)将于近期陆续公布综合考核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在完成健康情况申报、上传诚信考试承诺书(请按“考生承诺书提交”菜单的提示完成)后查询、打印《综合考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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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应如实填写“健康情况申报”栏目,未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的考生将无法查询、下载《综合考核通知》。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场设置在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第一、二教学楼,所有考生统一从国定路777号校门(近政立路)进入和离开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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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前准备提示

1.请考生仔细阅读《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防疫提示》并遵照执行。请事先熟悉即时提供显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上海“随申码”绿码的操作,理解和遵守防疫的相关要求。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上海市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21-23111111或12320进行咨询。

2.若因不能满足本次考试防疫要求,如不能提供“随申码”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无法提供纸质版《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2),或未及时提供相应材料及有关检测报告等,导致不能进校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应提前自行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下载打印《综合考核通知》,应使用A4纸张打印。《综合考核通知》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擅自涂改或书写。

4.考生应准备好符合《综合考核通知》要求的考试文具,不能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四、防疫要求特别提醒

1.考生应从考前14天起主动进行体温健康检测。下载填写《健康安全承诺书》,《健康安全承诺书》在报到时交予考场指定工作人员。

2.考生须自备口罩,进出校区、考场、面试过程中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配合检查。笔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3.进入校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版《综合考核通知》、《健康安全承诺书》、当日更新的“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绿码。

4.有以下3类情况的考生考试当天应主动至临时留观区工作人员处,提供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经查验通过后方可进场。若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区。

(1)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离沪信息;

(3)考生有发热情况,在入场时两次测量体温≥37.3℃。

5.临近考试,请考生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做到居住地和校区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五、考试期间重点提醒

1.考生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和学院要求的材料外,不得将其他物品带入考场。考试期间随身物品应放在指定区域,不要携带与考试无关的贵重物品,我校不负责保管。

2.考生进入考区后,按照考务人员的引导,凭本人纸质版综合考核通知(电子版无效)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含: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电子版、复印件无效)有序入场,入场时应主动配合监考人员的检查并提交《健康安全承诺书》。

3.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主动配合考务人员工作。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六、资格审查

按照教育部教学[2014]4号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应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时应携带以下证明并交学院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纸质版《综合考试通知》;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研究生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非学历教育硕士需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须出示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前已经申请以同等学力报考并获得通过的考生出示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其中第3点所涉及的证明应与考生在报名系统上传的证明一致,如有更新或补充应同时提交复印件留存备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被取消综合考核资格,已获得的考核成绩无效。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受疫情影响,我校今年不提前开放,请考生提前到我校周边熟悉环境和交通路线。

2.考区内不为考生提供停车位,建议考生及早乘坐公共交通前往考区。

3.受疫情影响,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我校。

4.受疫情影响,我校不提供校内就餐服务,请考生考试结束后离开我校自行用餐。

5.考试期间天气寒冷,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

八、附件

1.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需填写完整后带到考场)

2.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

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2月


发布时间: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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