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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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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院(所)及相关博士生导师: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 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国内外学科 交流及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特设博士生导师短 期出国交流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 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 交流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55)的文件精神,请相关博士生导师及学院做好项目申请、选拔推荐工作,现将申请及受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 行。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 素质。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二)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 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 导师。

(三)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411日以后出生)。

(四)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五)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派出学生所在学校的外方导师,并已获得外方邀请 函(邀请函应由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 门签发,并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并说明出访的 时间段)。

(六)申请人一经基金委批准录取,请妥善安排国内的教学科研工作,按期 派出。


三、申请流程

(一)31日前,申请人向所在院(所)提交申请材料。

(二)34日前,各院(所)审核,提交材料至研究生院。

(三)3538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推荐候选人并公示

(四)3103 31 日,获推荐的候选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页(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网上申请。

(五)47412日,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材料上报国家留基委。

(六)4月5月,留学基金委评审,公布录取结果。

四、申请材料

(一)《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申请表》(附件 1

(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注:请于获学校推荐资格后,登录留基委网页完成信息录入,下载打印生成 基金委学号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1 份,贴 妥照片并在“ 申请人签字 ”栏内签字后,提交至研究生院 102 室。请确保纸质版 材料与网上提交的信息完全一致,信息填写准确无误。申请表中研修计划部分应 明确出访院校/机构名称、与外方合作情况、访问计划及行程、预期目标等。

(三)《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 2

       (所        时       gjzz@mail.sufe.edu.cn。在单位推荐意见中,请所在院(所)明确说明被推荐导 师所指导派出学生情况(含学号、姓名、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起止时间)  拟访问国外院校/机构、国外合作教授及合作项目或课题情况。

(四)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注:邀请函应由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 管部门签发,并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

(五)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注:主要包括国外合作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 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 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六)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注: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留存(留存期限为 3 );同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 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 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五、派出与管理

(一)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 2026 12  31  日。 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留学人员在派出前免签《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三)留学人员再次申请国家公派留学不受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

(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为留学人员预订往 返国际机票。留学人员派出前,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一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汇入留学   行 卡 (办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

(五)留学人员应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 10  日内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 报到手续,在外期间应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

(六)留学人员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 费用。

(七)派出人员应在回国后一个月内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的 “回国报到”界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留学成果等材料;同时将访问报告(附件

3)及派出人员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提交至研究生院 102 室。

各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2025  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 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56)。其他相关问题请关注《2025 年博士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57)。

联系电话:021-65902017;联系邮箱:gjzz@mail.s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5 221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访学类.docx

附件3: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总结报告.doc


发布时间: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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