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部):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上财行规﹝2024﹞6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以《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评选标准为依据。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
博士推荐名额不超过上一学年度本学院(所、部)授予博士学位人数的10%,硕士名额按当年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比例分配。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所、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
2、各学院(所、部)组织公示相关评审材料,将推荐名单、学院排序及学位论文全文、高水平理论或实践创新成果全文、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材料公示不少于一个月,并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
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所、部)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并提出建议获奖名单。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建议获奖名单进行审定,拟获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发文公布优秀学位论文获奖名单。
四、材料报送
1、《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一份。
2、推荐人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三份,需装订成册(模版见附件2);电子版材料请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文件命名规则:学院+推荐人姓名,例如XX学院-张三)。
内容包含: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若成果被SCI、EI等检索则该成果需提供相关检索证明);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
4、推荐人学位论文从教学管理系统终稿论文模块调取,无需另行提交纸质版本。
请各学院(所、部)于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院10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jsxwb@mail.sh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2日
发布时间: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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