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上海财经大学学位工作细则》的规定,经2025年6月16日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决定:
现将以上学位授予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对公示名单中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校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办公室提出异议(通讯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研究生院101室,邮编:200433,联系电话:65903589,65904030)。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如需保密,请注明)。
同时,授予周子雄等2335位申请人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见附表: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25年6月16日会议同意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点击查看)。
特此通告。
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发布时间: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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