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现开展我校2017年“学术之星”评选工作,评选对象为我校在校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共评选“学术之星”及提名奖各5名左右。请各院(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我校2017年“学术之星”评选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详见附件。
发布时间 | 2017-09-27阅读量 | 1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