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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经济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经济学门类大口径(西方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2018年12月28日(周五)13:30-17:00

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

经济学院楼701/801会议室

经济史

2018年12月25日(周二)13:30-14:30

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

经济学院楼801会议室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综合考核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经济学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科研能力和潜力以及综合素质。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对申请人的经济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的评价占65分,对申请人的外语听说能力的评价占10分,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潜力的评价占25分。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综合能力面试

65

经济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外语听说能力

10

外语听说能力

科研能力考核

25

科研能力和潜力

 综合考核采用报告的方式,请每位学生报告约10分钟,提问及学生回答问题约20分钟。按如下内容顺序进行报告,并回答考官提出的相关问题:

1.个人自述;

2.自身的研究经历,包括正在做的或之前所做的研究的简要陈述;

3.提交的研究计划的简要陈述。

考官根据报告和回答问题情况,对政治态度、外语听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程度、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计划评价考核。

 科研能力加分:若申请考生已经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以实际发表为准),在科研能力考核分的基础上可以获得科研能力加分,但科研能力考核分与科研能力加分之和不得超过25分。 

项目

分值

作者顺序

权重系数

权威A(一级A

10

独立、第一作者

1

上海财经大学为经济学常任轨教师制定的国外tier 3及以上期刊

第二作者

0.8

第三作者

0.6

权威B(一级B

5

第四作者及之后

0.5

注:在tier 3以上期刊有发表且论文署名根据字母排序,则独立作者权重1,两名作者0.8,三名作者0.6,四名及以上0.5 

三、录取办法

由五位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所评定的综合考核成绩将作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的主要依据,按照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考核通知)、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试前至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105室招生办公室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2、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 “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有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请在综合考核时提交。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1812


发布时间: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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