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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管理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统计与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数理统计学、应用统计学、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经济统计学

笔试时间:

1227(周四)下午130分至430

笔试地点:

武东路100号统计与管理学院大楼1208

面试时间:

1228(周五)上午9点开始

面试地点:

武东路100号统计与管理学院大楼1208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专业知识笔试

10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科研能力考核

10

按照考生提交的已发表文章情况进行考核

综合能力面试

50

考察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科研能力考核说明:按照已经发表文章(仅计算已经正式发表的文章,已录用文章不能进行加分)级别进行加分,各项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文章级别参照我校科研处分类标准,加分政策明细如下:

1、  发表SCI\SSCI\EI\权威A类文章:独立作者发表加4分;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加2分;以非上述两类情况发表,加分值按照4/合作人数计算。

2、  发表权威B类文章:独立作者发表加3分;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加1.5分;以非上述两类情况发表,加分值3/按照合作人数计算。

3、  其他文章(限3篇):独立作者发表加1分;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加0.5分;以非上述两类情况发表,加分值按照1/合作人数计算。

综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试形式,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综合情况,对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等进行考核。

 

三、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科研能力考核(满分10分)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50分),综合考核总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科研能力考核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将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排名进行择优录取。录取结果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研究生院批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核报到当天12288:30-11:00 14:00-16:00至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105室招生办公室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2、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 “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如有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请在综合考核时提交。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

                                             201812


发布时间: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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