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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 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经济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金融学

20181228下午1:30笔试、

20181229上午8:30面试

同德楼111208(笔试)、毓秀楼208204210(面试)

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

20181228下午1:30笔试、

20181229上午8:30面试

同德楼111208(笔试)、毓秀楼208204210(面试)

保险学

20181228下午1:30笔试、

20181229上午8:30面试

同德楼111208(笔试)、毓秀楼208210(面试)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专业基础能力

100

专业基础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企业金融,资产定价,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四个部分。

科研能力

100

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

以往研究成果,专业经验及水平

综合能力面试

100

逻辑思维能力

综合科研能力

外语能力

10

外语听说能力

 

三、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总分=专业基础能力成绩×30%+科研能力成绩×3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30%+外语能力成绩。专业专业基础考查的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企业金融,资产定价,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四个部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科研能力、综合能力和外语的考察形式为面试。每位申请人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专家考核组由金融学院博士生导师组成。

录取时按综合考核总分排名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调剂意向进行录取,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准考证、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核报到当天12288:30-11:00 14:00-16:00至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105室招生办公室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2、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 “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如有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请在综合考核时提交。

 

金融学院

2018年12月21日


发布时间: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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