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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2020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提前批)综合考核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会计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提前批)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会计学、财务管理

报到时间:

2019年7月30日

星期二12:00

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大楼一楼111室,抽取第二天面试次序。

面试时间:

2019年7月31日

星期三13:30-17:00

一、候场地点:会计学院大楼二楼206室

面试地点:会计学院大楼二楼218室

二、面试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提问回答20分钟。

三、面试期间请考生在会计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综合能力面试

70

英语口语;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

科研潜力考核

30

研究计划的答辩;科研能力和潜力

 

三、录取办法

由六位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所评定的综合考核成绩将作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的主要依据,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包括综合能力面试(满分70分)和科研潜力考核(满分30分)。录取时按综合考核总分排名并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调剂意向择优录取,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录取结果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来我校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携带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准考证(考核通知)、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7月31日面试期间在会计学院办理报考资格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2、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 “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有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请在综合考核时提交。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19年7月

 


发布时间:2019-07-29

阅读量: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