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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关于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卫生防疫的再次提示

各位考生:

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将于2021年1月9日-10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再次做如下提醒:

1.考生应于12月26日前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上完成本人“随申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申请注册,同时下载打印《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健康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健康安全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考试当天,如不能提供“随申码”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无法提供纸质版《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导致不能进入校区参加考试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有以下三类情况的考生,考试当天应主动至临时留观区工作人员处,提供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查验通过后方可进场。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区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离沪信息;

(3)入场时两次测量体温≥37.3℃。

3.凡考前14天内(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8日)有国(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不得到校参加考试。请有上述情形的考生立即主动与报考学院(所)取得联系。未主动与报考学院(所)联系,造成考试当天无法进入校区参加考试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到校参加考试。请有上述情形的考生立即主动与报考学院(所)取得联系。未主动与报考学院(所)联系,造成考试当天无法进入校区参加考试的,结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校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我校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校区、考场、面试过程中应当全程佩戴口罩。笔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6.考生首次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绿码、填写完整的《健康安全承诺书》、纸质版综合考试通知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接受体温检测。工作人员将在核验通过考生的《综合考核通知》上加盖“核验通过”章,考生后续入校时凭加盖“核验通过”章的《综合考核通知》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接受体温检测通过后即可入校。

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健康安全承诺书》、纸质版综合考试通知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到学院指定考场报到时须将《健康安全承诺书》交予考场指定工作人员。

7.考生在入场时若两次测量体温≥37.3℃,如能提供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我校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将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若考生在入场时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进入我校。

8.考试期间,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场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我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我校或在校区周围聚集。

11.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我校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场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考生需关注我校发布的有关防疫要求,并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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