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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诚信复试,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复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考场的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复试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须在复试前,按照复试学院的要求,按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学籍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健康状态申报以及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按规定时间登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配合完成考前测试。要确保复试过程中网络通畅,设备和软件可以正常使用,且设备在整个复试过程中有足够的电量。

三、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登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提前进入候考区等待并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前应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和复试环境查验,不得接受他人替考、违规助考。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四、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他人交流,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桌面仅可摆放身份证、《准考证》及学院要求复试时展示的物品。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非复试指定的电子设备等,所用电子设备内不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五、考生主机位音频视频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佩戴口罩,确保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耳麦及耳机。考生辅机位视频全程开启,全程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清晰地被监考人员看到。

六、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考后不得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复试期间不得恶意断网,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听不清问题时,须立即向复试小组反映,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

八、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法律法规。不得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予以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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